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移动展板是学院为各组织举办大型活动宣传、人物介绍、信息交流所准备的移动宣传工具。为规范展板的管理,保证各项宣传的质量及效果,维护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杜绝流动展板乱贴、被毁的现象,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安徽信息工程学院范围内所有移动展板。
第二章 展板的使用规范
第三条 展板应摆放整齐、美观、规范(指定区域内有序摆放,不妨碍道路正常通行及各建筑物通道的畅通)。
第四条 展板使用期间负责保持展板的整洁以及安全,如发生展板损坏,视情况进行赔偿处理。
第五条 禁止张贴任何违章广告、海报等宣传品,海报内容不得含有反国家、反政府、负面消极的言论或图片,一经发现将由相关部门给予处理。
第六条 展板内容健康向上、合法有效,禁止张贴有营利性质的各种海报、广告和其他宣传品;不得宣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院校纪校规的内容,张贴前须认真核对所张贴内容,保证无错别字缺漏字等错误。
第七条 展板上张贴海报仅限使用胶布或宽胶带,严禁使用各种强力胶结剂;不得使用双面胶、液体或固体胶水;防止尖锐物重度划伤板面,避免腐蚀、高温及严重碰撞;如发现使用时存在以上情况的,将视为故意损坏展板,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 每天22:30前,借用方须将展板移至统一暂放区保存,遇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需在第一时间将展板抬回避雨、干燥的场所。
第九条 摆放期限。所有展板原则上都必须按申报期限摆放。全院性活动的展板摆放期不超过 7天;院级以下展板摆放期不超过 5 天,特殊需求经事先申报审批可视情况延期。
第三章 展板的监管
第十条 院学生会宣传部负责对展板使用情况不定期检查,如若发现违规现象,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第十一条 展板的管理
(一)移动展板由院学生会指派专人进行管理、监督。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展板数量和展板使用情况登记,对报损的展板应按照报损程序进行申报,如需增置展板,管理人员负责向学院申请添置计划。要做好展板的维修,损坏,赔偿登记等工作。
(三)仓库内的展板要整齐有序摆放,保持室内的干燥通风;展板管理人员因工作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四)管理人员对各单位使用情况进行实时记录,提醒各单位归还时间,并核查展板是否完好。
第十二条 各单位不得未经申报私自使用展板,所有展板必须通过正常流程向院学生会宣传部申请,如发现私自使用非院学生会管理的、未提前申请的在用展板,院学生会将给予没收,并将情况反馈至相应指导老师及单位。
第三章 展板的借用与归还
第十三条 原则上个人不得借用展板,借用单位须与展板管理人员联系并至少提前三天填写并递交《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移动展板借用登记单》。
第十四条 借用方在搬运过程中要注意爱护展板,借用时段内若造成展板损坏或丢失,借用方需照价赔偿;在超时未归还展板的,展板管理人员有权强制收回。
第十五条 借用方须在使用时间结束前及时收回宣传物品(或张贴内容),在宣传品有效期内,需及时处理张贴物脱落或损坏替换事宜。违规单位一个月内不能借用展板。摆放展板必须要在规定线内,不得摆放至线外。
第十六条 借用申请经核实批准后,原则上不能提前或延期使用展板,不得转借。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