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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团委 2018-06-0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生会)办公室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全体学生干部。

第二章 物品管理制度

第三条 物品归集体所有,放于办公室。物品的日常管理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四条 办公室物品必须用于学生会各项工作和各类活动中,任何集体或个人不得使用公物进行私人活动.。 

第五条 办公室人员应详细记录每件物品的流入与流出情况,并列出物品清单。

第六条 办公室物品经相关人员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申购。 

第七条 办公室人员应恪尽职守,坚持原则,并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减少花销。

第八条 学生会以外的组织、团体或个人,经主席申报、分管老师同意后,到办公室处登记后方可借用办公室,用后必须做好清洁工作。违反者学生会有权拒绝再次借用。

                                                                      第三章 电脑使用要求

第九条 使用电脑时要求爱护电脑,妥善安置保管电脑。

第十条 不得使用电脑处理私人事务。

      第十一条 不得使用办公室电脑在值班时间进行娱乐(玩游戏、聊天等)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二条 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

第十三条 严禁外泄电脑密码。

               第四章 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 学生会成员不得随便带同学进出办公室;没有工作时,除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办公室逗留。 

      第十五条 非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人员不得随意翻阅桌子上、抽屉内、档案柜内的文件资料,更不得将其带出办公室。 

                    第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各部门所有活动材料作为资料,一式两份,一份部内存档,一份交由办公室存档,并保存电子档。

       第十七条 建立各部门的工作档案;包括组成成员、部门职能与所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果及工作计划。

第十八条 档案资料属学生会所有,由办公室严格管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