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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例会制度
团委 2018-01-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生会)对学生干部的有效管理,促进学生会上下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学生会各部门执行工作目标的效率,追踪各部门工作进度。能够集思广益,提出改进性及开展性的工作方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方法、工作进度、人员及设备的调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全体学生干部。

             第二章 主席团例会制度

第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例会,每周举行一次,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由主席主持。

第四条 会议总结本周的日常工作,并提前做好下周的工作计划。

                                                                               第三章 部长例会制度

第五条 学生会部长例会每周举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因工作需要,也可允许部分学生会干事参加),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开,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

第六条 因故不能与会者应提前向主席或副主席请假,并按照相关请假制度递交请假条。

第七条 会议主要听取各部门部长汇报上周的各项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第八条 主席总结工作,提出要求并布置近期工作安排。

第九条 开会时要求会场内秩序井然,保持安静,与会人员衣着整齐,仪表端正,集中精神并作好会议记录。

第十条 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实行扣分制度,具体扣分情况参照《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干部考核制度》。

第十一条 例会成员无故旷会三次以上,主席或部长记录,经查明后,上报学院团委后予以撤职。

第十二条 例会出席情况由副主席进行记录并统筹,作为学期末评奖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部门例会制度

第十三条 学生会各部门例会,至少每两周举行一次,由部长主持,本部成员记录。

第十四条 会议主要讨论近期的日常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并制定近期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

第十五条 部长应认真听取部门成员汇报的工作情况,如有不足之处应及时指出并协助改正。

第十六条 部长对本部成员参加例会情况依据《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干部考核制度》进行严格考勤,按要求计分。

第十七条 因故不能与会者应提前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 并按照相关请假制度递交请假条。

第十八条 本部门成员出席例会的情况由副部长进行记录并统筹,作为学期末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