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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关于印发《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五四红旗 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 干部评选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团委 2025-03-12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团内评优工作,充分激发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根据团中央《2024年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经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团内评优工作,充分激发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根据团中央《2024年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全校“两红两优”是共青团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设立的分别授予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和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校级团内最高荣誉,每年集中开展一次。

第三条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优中选优,坚持从严审核,提高表彰质量,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章  评选类别及数量

第四条 评选类别

评选类别包括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四个类别。

第五条 各类别评选数量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原则上不超过全校团总支总数的40%;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原则上不超过全校团支部总数的15%;

(三)优秀共青团员:原则上不超过全校团员总数的10%;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含教工专项):原则上不超过全校团干部总数的20%,教工团干部评选对象为学校在职的专职、兼职、挂职团干部。

第三章  评选时间

第六条 一般在每年的4-5月集中开展一次。

第四章  评选条件

第七条 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条件

五四红旗团总支从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中评选。

(一)参评资格

1.组织稳定,成立满2年(截至评选当年的4月30日);

2.参评年度学院对标定级考核结果为“四星级及以上”(含四星级);

3.参评年度内集体或个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情况记录。

(二)基本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省情、校情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认真实施,“智慧团建”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团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服务到位。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有成效、能示范;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学校党委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第八条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五四红旗团支部从各二级学院的基层团支部中评选。

(一)参评资格

1.稳定性较强,无大规模成员流动;

2.参评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四星级及以上”(含四星级);

3.支部学风优良,不及格率、留级率、退学率低,大学英语四级通过率高;

4.生活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综合表现能够在基层团支部中形成表率。

(二)基本条件

参照五四红旗团总支基本条件。

第九条 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优秀共青团员从团籍在我校且未满28周岁的团员(不含教工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中评选。

(一)参评资格

1.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评选当年的4月30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2.团员档案材料规范齐全,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3.参评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原则上为“优秀”等次;

4.参评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5.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年满18周岁(截至评选当年的4月30日)的原则上已提交入党申请书。

(二)基本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学习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十条 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优秀共青团干部面向校、院两级团总支、基层团支部以及团委指导的各级学生会、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中的专职、兼职、挂职团干部开展评选。

(一)参评资格

1.学生参评需符合优秀共青团员参评资格,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不能参评优秀共青团员,但可以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

2.教工专项参评要求从事团的相关工作满1年(截至评选当年的4月30日)且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参评年度所在学院对标定级考核结果为“四星级及以上”(含四星级),参评年度本人或负责岗位的集体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二)基本条件

符合优秀共青团员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符合如下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切实为青年办实事、解难事,工作扎实、业绩突出;

6.自律上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第五章  评选程序

第十一条 民主推荐。各参评对象可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向上级团组织申报参评。

第十二条 逐级上报。各学院团总支、班级团支部、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根据参评条件,按照阶梯晋级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指导基层进行推荐。

第十三条 集中公示。拟推荐对象应当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逐级上报。

第十四条 表彰奖励。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定结果由校团委行文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匾或荣誉证书。五四红旗团总支获得单位另给予活动经费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原《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先进基层团组织和优秀团员(团干)评选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校团字〔2021〕1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