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进一步健全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团员骨干培养体系,切实加强团员骨干的思想武装和实践锻炼,根据团中央、团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安徽信息工程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暨团员骨干培养学校学员培养与考核办法》进行修订,经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原《安徽信息工程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暨团员骨干培养学校学员培养与考核办法(试行)》(校团字〔2019〕21号)同时废止。
共青团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培养工程暨团员骨干培养学校学员培养
与考核办法(2024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共青团做好新时代青年人才培养工作的行动计划》(中青发〔2022〕13号)、《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中青办发〔2023〕2号)、《关于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意见》(中青联发〔2020〕5号)及团省委《全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皖青联〔2020〕37号)等文件的要求,扎实推进学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以下简称“青马工程”)暨团员骨干培养学校(以下简称“团校”)学员培养提质增效,进一步健全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团员骨干培养体系,切实加强团员骨干的思想武装和实践锻炼,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青马工程”暨“团校”学员培养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党的事业薪火相传,着眼为党培养和输送坚定的青年政治骨干,通过规范开展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引领“青马工程”和“团校”学员增进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成长为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 “青马工程”暨“团校”学员培养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青年”、“党管人才”原则,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青马工程”暨“团校”学员培养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完善体系,突出政治要求,遵循育人规律,完善规范各培养板块的目标任务和路径载体,逐步建立标准统一、科学有效的培养体系;
(三)坚持分级负责,各级“青马工程”暨“团校”学员培养组织单位必须压实管理责任,确保培养过程严格规范;
(四)坚持从严管理,建立健全从严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各环节培养标准从严实施,切实提升培养质量。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青马工程”暨“团校”学员培养组织单位,以及各级“青马工程”暨“团校”学员和导师。
第二章 管理机制
第五条 “青马工程”暨“团校”学员培养分校、院两级分级开展。
(一)校团委会同有关单位,整合校内外资源,建立“安徽信息工程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暨团员骨干培养学校”,每年对全校300名左右的团员骨干及优秀学生代表进行跟踪培养。
(二)各学院团总支同步建立“安徽信息工程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暨团员骨干培养学校”的二级学院分校,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按照“高年级与低年级相结合、重点与普通相结合、干部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全体学生干部在校期间接受一次系统培训,力争让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有一次接受系统培训的机会。
第六条 配备班主任与导师团队,班主任原则上由团委老师或各学院团总支书记担任,负责班级日常管理与学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导师团队由校内外专家学者、党政领导干部、优秀团干部等组成,为学员提供学业指导、职业规划指导、实践指导等。
第七条 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应当加强对“青马工程”暨“团校”学员培养的组织领导和检查评估,应当将“青马工程”暨“团校”的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第三章 培养对象与周期
第八条 校级“青马工程”暨“团校”学员培养对象为各校、院级学生组织骨干,学生社团骨干,入团积极分子以及在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艺体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
第九条 院级“青马工程”暨“团校”学员培养对象为班长、团支部书记、学院团总支及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入团积极分子及其他领域优秀学生代表。
第十条 培养对象的推荐按照“团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培养对象。团组织推荐采取下一级团组织向上一级团组织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愿要求接受培训的,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级支部填写考察意见后,报所在学院团总支审批。校级培训仅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确定培养对象。
第十一条 培养周期一般为一年,分为集中学习培训、实践锻炼、结业考核等阶段。
第四章 培养内容与方式
第十二条 培养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及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球及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时事及社会热点问题、青年发展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法治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廉洁文化教育、校园精神教育等。
第十三条 培养方式主要包括理论培训环节、交流消化环节、自我提高环节、实践锻炼环节、素质拓展环节等。
(一)理论培训环节。致力于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青年,通过举办讲座、报告等方式使团员骨干进一步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了解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和理念。
(二)交流消化环节。培养对象要结合每一次报告、讲座内容或自选一些社会焦点、热点问题进行探讨,通过座谈交流或分享汇报等形式,谈感想、谈心得,让思想认识在交流互动中碰撞,提升对问题的深层次理解。
(三)自我提高环节。充分调动培养对象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积极性,要求每个培养对象阅读一篇理论著作、撰写一篇学习论文等。
(四)实践锻炼环节。按照集中组织与分散实施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培养对象就近就便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重点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团队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吃苦耐劳精神。
(五)素质拓展环节。培养对象须通过组织开展或参加一些有意义的校园文化、学术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强素质拓展,切实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办事水平。
第五章 学员考核与评价
第十四条 平时考核。学校结合学员参与培训情况和日常表现进行平时考核,针对出勤情况(60%)、作业完成度(20%)和研讨互动情况(10%)进行综合排序。
第十五条 结业考核。学校结合出勤情况、综合表现、结业考试等情况开展结业考核。校团委根据课程开展情况统一命题制卷,学员参与总结考核,其中所有课程学习完成不少于14学时,期末综合考核成绩(平时考核70%+总结考核30%)合格后可认定结业。学校统一举办结业仪式,合格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第十六条 评价反馈。学员报名、参训及结业情况纳入所属推荐单位年度团学工作总结评优。学员个人参训及考核结业情况纳入团员评议、团内推优、学生骨干考核以及相应评奖评优工作考量。综合整体学习情况以及能力发展、素质拓展、主题活动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按照不多于2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颁发荣誉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原《安徽信息工程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暨团员骨干培养学校学员培养与考核办法(试行)》(校团字〔2019〕2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