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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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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媒体中心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章程
团委 2018-07-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校宣传工作,加强大学生媒体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宣传媒介功能,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以下简称:学媒中心)是由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校团委指导、管理下的重要学生组织之一,是全校性的宣传机构,在校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学媒中心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 学媒中心是校团委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

第五条 学媒中心以“宣传信工、服务师生”为宗旨,坚持“活泼进取、开拓创新、热爱工作、锻炼能力”原则,努力打造联系学院与广大青年学生资讯互动平台。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六条 学媒中心成员完成学院团委布置的工作,包括全校新闻采访、宣传,与新闻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 学媒中心工作内容:完成学校网站新闻的采写工作;配合学院各类活动宣传摄像工作;根据校园实际情况,策划文字方案、制作视频新闻等工作;网络宣传报道(微信公众平台、青年之声、微邦、大学生媒体中心官方QQ、微博、B站等);制定、完善组织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培训工作、纳新工作、表彰工作、换届工作、联谊工作。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八条 学媒中心预备成员的预备期为三个月,自招募大会确定其录用之日算起,如预备期表现良好,报院团委批准方可成为正式成员,并配发相关证件;

第九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成员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及学媒中心章程的义务;

(二)成员有自觉维护学校及学媒中心声誉的义务,未经主任同意不得以学媒中心名义私自活动;

(三)成员有积极参加学媒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义务,努力执行委派的各项任务,有特殊情况时应提前向负责人说明;

(四)成员有为学媒中心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献计献策的义务。

第十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成员享有组织内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章程参加学媒中心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成员享有对学媒中心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力;

(三)成员享有优先参加学媒中心组织的校内各种采访活动的权力;

(四)成员享有优先参加学媒中心组织的培训、拓展、评选、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权力;

(五)成员享有在告知主任或副主任的情况下自由退出的权力;

(六)学媒中心为每位成员配发统一的校内采访证,提供一切采访便利。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媒中心下设综合部、新闻部、广播部、网络部、摄影部、外联部六个职能部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实行主任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各负责人职责如下:

第十二条 主任:

(一)负责学媒中心的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把握工作方向;

(二)组织召开学媒中心全体成员会议,带领全体成员完成学校交办和制定的各项任务;

(三)听取副主任及各部部长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检查督部工作落实情况,协调各部之间的工作及关系;

(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对学媒中心各部门及其成员考核工作;

(五)定期组织学媒中心成员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体成员的思想素质;

(六)定期向学院团委指导教师汇报工作。

第十三条 副主任:

(一)协助主任搞好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二)执行纪律监督,搞好意见反馈;

(三)定期向主任汇报工作。

第十四条 各部职能简介如下

(一)综合部:

1.维护通讯社的日常管理,召开通讯社的会议,负责通讯社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做好通讯社办公室、广播室管理与维护;

2.组织学生记者培训,加强新闻理论的学习,做好培训及会议记录;

3.整理保存通讯社的文件、资料等;

4.学媒中心费用管理;

5.学生内部考勤、绩效评估、评优考核等。

(二)新闻部:

1.负责收集新闻信息和采访工作,宣传好人好事,弘扬正气,倡导新风;

2.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和活动,做好报道;

3.加强与外界媒体与各高校的联系,拓展宣传渠道;

4.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和思想状况及时、准确、全面的反馈给有关部门。

(三)广播部:

1.负责学媒中心的日常校园广播宣传工作,在校内提高学媒中心的影响力,宣传学媒中心的优秀理念,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真实、准确、迅速报道国内外大事、要闻和校园新闻、动态;

2.负责学媒中心广播设备管理,辅助大型活动时的校园户外播音活动;

3.负责协调学院大型活动录音工作;

4.负责学院普通话演讲比赛等活动的组织工作。

(四)网络部:

1.负责电子稿件的传输存档和编辑排版;

2.负责团委微信公众号、微博号等日常更新管理工作;

3.负责学院各系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工作量统计工作;

(五)摄影部:

1.负责新闻摄影工作,捕捉新闻瞬间、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新闻现场,协助做好每一次新闻任务。用独特的视角去发现,用独特的方式去记录,用自己的方式解读生活的精彩纷呈;

2.负责学院大型学生活动现场录像工作;

3.负责院团委摄影设备日常管理工作;

4.配合学院摄影类比赛的组织工作。

(六)外联部:

1.负责各活动的赞助与沟通工作。

第十五条 学媒中心与校外有关组织不存在隶属关系,但可发展与校外有关组织的业务联系与交流。

第五章 干部及选举

第十六条 换届工作原则:

学媒中心在院团委的领导以及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由院团委统一部署管理,成立学媒中心换届工作小组,开展学媒中心换届工作。若学媒中心擅自换届,则换届效果无效。

第十七条 换届时间:

每年十月份为学媒中心统一换届时间,换届持续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星期。具体时间以学媒中心下发的换届通知为准。

第十八条 学媒中心换届位置设置:

(一)主要负责人:主任、副主任;

(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长、副部长。

第十九条 学生干部换届程序

(一)在全面总结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任主任提前两天向学媒中心换届工作小组提出换届申请,并同时提交《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干部候选人资格审查表》。候选人可由现任学媒中心干部推荐、学媒中心成员推荐或者学生自荐产生,候选人须是五名或五名以上;

(二)学媒中心根据换届申请的时间、地点举行换届大会,原则上所有学媒中心成员必须出席(不得少于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

(三)新任学媒中心干部的产生方式结合候选人在学媒中心的表现(占60%)以及换届大会上竞职演说后的投票结果(占40%)综合产生。换届大会后一星期内将新一届学媒中心干部信息表交给学媒中心换届工作小组;

(四)新一届学媒中心干部的任职情况将会通过宣传栏和网络等公示五天,公示期间全院师生可以向学媒中心提出异议,经查确有问题的,不予任用;

(五)新一届学媒中心干部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合格者录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六)前后两任学媒中心干部交接完工作后,学媒中心换届工作小组将统计,并为现任主任颁发聘书。

第二十条 学媒中心干部候选人条件:

(一)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二)服从领导,热爱学媒中心工作,热心服务同学,有一定的学媒中心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策划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工作勤奋并热爱自己的工作,有实干精神,作风正派;

(三)有团队精神,善于合作,敢于竞争,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四)个人年度绩效考评等级良好及以上。

第二十一条 每届学媒中心的主要负责人任期必须满一年,否则在最终干部考核评定时不予承认,不颁发证书,并收回所发的一切荣誉。

第六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二条

(一)各部门定期策划方案、寻找新闻点,方案成型后,报于主任团,审批通过后,交与指导老师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若遇到影响学校或学媒中心声誉、工作或其他的重要事情,以及组织任何走出校门的校外活动。学媒中心干部不得随意做主,擅自行事,须向学院团委请示,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学院下达的或主动采写的关于学校、学媒中心活动的有关通讯、报道内参通知等,须经指导老师审查修改后,方可发表或下发;

(四)学媒中心主任每周定期向学院团委指导老师汇报学媒中心工作情况及下周学媒中心工作安排;

(五)学媒中心必须定期召开副部长级以上中心会议,总结阶段工作,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会议必须有记录;

(六)学媒中心必须定期召开学媒中心全体成员会议,各部部长必须向大会汇报本部近期开展及将要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会议必须有记录,并定期将记录交于主任审阅;

(七)学媒中心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向部长请假,迟到或早退的,须向负责会议点名的人说明原因。

第七章 工作证

第二十三条 工作证是学媒中心成员身份的证明,仅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新入职学生记者通过三个月试用期后发放工作证。

第二十四条 学媒中心成员凭证可在校内进行采访。

第二十五条 学媒中心成员不得凭证从事与校内采访无关的任何活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八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媒中心活动经费主要由学校提供和自筹经费组成。

第二十七条 学媒中心经费只限社内所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及社内日常开支。

第二十八条 经费由综合部专人管理,其使用须提前做好预算,并细化到具体物品项目,经主任审核后,报学院团委审批,账务必须在全体成员大会上公示一次。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所有。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各部门职责明细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保证大学生媒体中心(以下简称:学媒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明细。

第二条 学媒中心现有文津校区、新芜校区两个分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并设综合部、新闻部、广播部、网络部、摄影部、外联部六个部门。

第二章 各部门职责细则

第三条 主任

(一)负责学媒中心的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把握工作方向;

(二)组织召开学媒中心全体成员会议,带领全体成员完成学校交办和制定的各项任务;

(三)听取副主任及各部部长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检查督部工作落实情况,协调各部之间的工作及关系;

(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对学媒中心各部门及其成员考核工作;

(五)定期组织学媒中心成员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体成员的思想素质;

(六)定期向学院团委指导教师汇报工作。

第四条 副主任:

(一)协助主任搞好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二)执行纪律监督,搞好意见反馈;

(三)定期向主任汇报工作;

(四)在主任的授权下完成主任的部分工作,并在特殊的情况下代替主任行使职责。

第五条 综合部

(一)这是一个承上启下,上情下达的重要部门;

(二)负责学媒中心的各项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初步拟订,收集主任级与各部门工作计划、总结;

(三)负责学媒中心日常会议的召集和会议记录;

(四)负责对全体社员会议出勤、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对安排值班做好督促和考核;

(五)负责学媒中心的办公室管理、档案管理、大事记录(社员档案的管理、办公室卫生管理等);

(六)负责学媒中心办公室、条幅、旗帜、印章、证件等相关物品的管理、制作并发放工作证及聘书、荣誉证书;

(七)协助主任负责学媒中心培训的相关工作;

(八)协调与分配各部门的相关工作,负责加强社员之间的联系与沟通;

(九)协助主任共同管理学媒中心财务;

(十)建立学媒中心大事记并进行记录。

第六条 新闻部

(一)采访并报道校园内发生的大事及师生们关心的焦点;

(二)组织成员参加新闻写作培训;

(三)根据时事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策划组织专题采访与制作;

(四)与校外的各大报社建立联系,及时向外报道校内发生的有价值的新闻;

(五)与校外的文学刊物建立联系,向外推荐社员的作品;

(六)负责社内活动的文字稿件。

第七条 广播部

(一)负责校园广播日常播音工作;

(二)定期、不定期的组织播音员播音培训;

(三)与其他高校播音站或广电、外部媒体建立联系、互相学习,广泛交流;

(四)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大张旗鼓地宣传为学校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先进班级、先进事迹;

(五)负责播音板块的活动策划与实施;

(六)负责社内活动的主持工作。

第八条 网络部

(一)负责稿件的传输存档和编辑排版及电子杂志的设计和制作;

(二)负责我社的新媒体推广,利用微博、微信、空间、贴吧等平台扩大我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负责我社官方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平台、QQ号的信息发布及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四)学媒中心公用邮箱管理及日常维护;

(五)学媒中心活动时负责网络方面的操作;

(六)负责学媒中心其他技术方面工作。

第九条 摄影部

(一)新闻图片采集,活动跟踪摄影;

(二)校园风景照拍摄;

(三)相关活动视频拍摄制作;

(四)承办学院的各类摄影活动(摄影赛事,摄影讲座等),代表学校组织参与校外摄影活动赛事。

第十条 外联部

(一)校内外组织的联络与沟通;

(二)学校及组织内各大型活动的赞助支持。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明细自颁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 本明细最终解释权归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所有。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招新制度及选拔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大学生媒体中心(以下简称:学媒中心)有新鲜的血液的注入,有足够高素质的后备力量,能更有效地开展学媒中心工作,实现学媒中心干部的新老交替,培养和壮大学媒中心干部队伍,保证学媒中心工作的连续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同时,也是响应国家提出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大学生的能力。鼓励大学生除了在学校学习必要的科学文化知识外,还应多投入学校的各种活动中,积极的锻炼自己,使自己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以及培养自己的服务精神,服务学院、服务同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全体学生干部。

第二章 招新流程

第三条 宣传工作

由大学生媒体中心干部于开学之初对外宣传,方便新生以及有意向加入我社的优秀学子们初步或进一步了解我们。

第四条 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新生以及有意向加入我社的优秀学子们在招新点领取竞聘表报名。

(二)网络报名:新生以及有意向加入我社的优秀学子们通过院团委微信公众号报名端口在线报名。

第五条 初试阶段

初试阶段包括面试和笔试两场。

第六条 复试阶段

初试合格后,进入复试。复试的主要内容一般为面试,以便申请人深入地展示自我,使面试小组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潜力。

第七条 录取

复试合格后,由招新负责人公示最终名单。

第三章 招新要求

第八条 招新对象

应届新生以及有意向加入我社的优秀学子

第九条 综合部

(一)首先要有端正的态度,态度端正了,才能做到端正做事;

(二)为人热情开朗,善于处理各种人际关系;有较好的全局观念,不计较个人得失,能够无私奉献;

(三)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干事积极、主动,服从部门的工作安排和部长的工作指导,具有好学、上进、努力、拼搏的精神;

(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信息整合分析能力,有一般应用文常识或公文写作经验; 

(五)对Office等软件有基本的了解,能做好Word、Excel的基本操作,例如打字排版、做电子表格等;

(六)承认大学生媒体中心章程, 自觉遵守新闻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 新闻部

(一)热爱这个团体并愿意为它保持长久的激情;

(二)对新闻采写有一定兴趣,有较强的文字驾驭能力,凡事有自己独到见解;

(三)对电脑操作有一定基础,具备较熟练的使用word;

(四)有发现社会热点的敏锐视角,及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

(五)思想品德好,工作积极主动,耐心细心,责任心强,肯吃苦耐劳;

(六)承认《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章程》,自觉遵守学媒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广播部

(一)有较高的政治责任感和思想觉悟,遵守宣传纪律; 

(二)爱广播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上进心;

(三)口齿清楚,声音清脆,音色优美,读稿能力强,思路敏捷,应变能力强;

(四)关注校园动向,有较强的观察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与合作精神;

(五)热爱广播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上进心;

(六)有一定的文学修养和电子设备操作技能;

(七)承认《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章程》,自觉遵守学媒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网络部

(一)思想品德好,工作积极主动,耐心细心,责任心强,肯吃苦耐劳;

(二)有一定的自我锻炼,自我管理意识,有组织能力;

(三)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主动向组织靠拢;

(四)熟练掌握Office技能,对网络宣传有一定的认知;

(五)具有一定的从网络上获取、甄选信息的能力;

(六)承认《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章程》,自觉遵守学媒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 摄影部

(一)思想品德好,工作积极主动,耐心细心,责任心强,肯吃苦耐劳;

(二)有摄影摄像技术基础或有该方面的兴趣,具有团队协作能力和责任意识;

(三)具有基本照片编辑或影像软件处理能力;

(四)承认《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章程》,自觉遵守学媒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 外联部

(一)思想品德好,工作积极主动,耐心细心,责任心强,肯吃苦耐劳;

(二)有一定的自我锻炼,自我管理意识,有组织能力;

(三)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主动向组织靠拢;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可以自主完成各部门与组织间的沟通工作;

(五)承认《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章程》,自觉遵守学媒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所有。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大学生媒体中心(以下简称:学媒中心)对社内学生干部的有效管理,促进通讯社上下的沟通与交流,提高通讯社各部门执行工作目标的效率,追踪各部门工作进度。能够集思广益,提出改进性及开展性的工作方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方法、工作进度、人员及设备的调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全体学生干部。

第二章 主任例会制度

第三条 学媒中心主任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由学媒中心主任、副主任在学媒中心办公室召开,由主任主持。

第四条 会议总结本周的日常工作,并提前做好下周的工作计划。

第三章 部长例会制度

第五条 学媒中心部长例会每周举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学媒中心主任、副主任、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因工作需要,也可允许部分学媒中心干事参加),会议由学媒中心主任召开,综合部负责会议纪要。

第六条 因故不能与会者应提前向主任或副主任请假,并按照相关请假制度递交请假条。

第七条 会议主要听取各部门部长汇报上周的各项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第八条 主任总结工作,提出要求并布置近期工作安排。

第九条 开会时要求会场内秩序井然,保持安静,与会人员衣着整齐,仪表端正,集中精神并作好会议记录。

第十条 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实行扣分制度,具体扣分情况参照《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干部考核制度》。

第十一条 例会成员无故旷会三次以上,主任或部长记录,经查明后,上报学院团委后予以撤职。

第十二条 例会出席情况由副主任进行记录并统筹,作为学期末评奖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部门例会制度

第十三条 学媒中心各部门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由部长主持,本部成员记录。

第十四条 会议主要讨论近期的日常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并制定近期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

第十五条 部长应认真听取部门成员汇报的工作情况,如有不足之处应及时指出并协助改正。

第十六条 部长对本部成员参加例会情况依据《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干部考核制度》进行严格考勤,按要求计分。

第十七条 因故不能与会者应提前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 并按照相关请假制度递交请假条。

第十八条 本部门成员出席例会的情况由副部长进行记录并统筹,作为学期末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所有。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办公室值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干部的责任感与服务意识,严格规范并完善大学生媒体中心(以下简称:学媒中心)内部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从而更好地开展学媒中心各项工作,树立学媒中心在学院中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全体学生干部。

第二章 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大学生媒体中心办公室是我学媒中心办公及活动的主要场所,由各部部长协同学媒中心综合部统一管理。

第四条 所有值班人员须按本制度规定严格履行值班任务,综合部负责人负责考勤并如实记录反映,主任及副主任负责随时监督值班情况。

第五条 值班时由综合部人员负责检查。

第六条 值班时间,五分钟内不到者视为迟到,十五分钟内不到者视为缺勤,擅自离开者视为早退。

第七条 值班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值班时间为工作日时间(周一至周五)。

第八条 每学期初,根据大学生媒体中心成员课程分布的具体情况,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值班人员,采用轮流值班制。

第三章 执行制度

第九条 值班人员应该严守值班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若在值班时间内遇到事务冲突,须同当天值班负责人协商后方可离开,因故请假者须在值班备注上做出书面说明。

第十条 值班人员必须详细做好值班记录,并同时整理好值班时间内得到的各项意见和信息,结束值班后及时交由当天负责人处理。

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的责任心,热情接待工作电话及来访者。认真解答电话中或是来访者提出的各项问题,并在值班备注中做好记录并提示相关部门或人员。

第四章 钥匙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大学生媒体中心办公室流动钥匙由当天值班负责人及其他值班人员共保管和使用。

第十三条 流动钥匙共有两把,上午班和下午班分开流动使用,当天上午值班结束后,由值班人员将该把钥匙递交于次日上午值班者,下午同理,以保证钥匙的流转顺利。

第十四条 周五值班结束后,统一交回综合部管理,由综合部递交给下周值班人员使用,依次循环。

第十五条 未经主任或副主任同意,任何部门、个人不得私配或私自转借钥匙,一经发现,由综合处收回钥匙,并在全体社员大会上做出公开批评,一切损失由私配者(或转借者)负责,办公室的钥匙原则上不可借用。

第五章 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负责打扫办公室内卫生,保持室内各项物品的整洁、完好。

第十七条 卫生要求

(一)保持办公室地面清洁,做到无纸屑无较多灰尘;

(二)窗户、窗台无明显灰尘,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垃圾桶内无较多垃圾; 

(三)保持桌椅的整齐(凡到办公室就坐的人员,离开时必须将椅子摆放到位);

(四)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随手关灯、关窗、锁门。

第十八条 每周由一个部门负责办公室卫生打扫除,由综合部安排,采取轮流制。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所有。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大学生媒体中心(以下简称:学媒中心)办公室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全体学生干部。

第二章 物品管理制度

第三条 物品归集体所有,放于办公室。物品的日常管理由综合部具体负责。

第四条 办公室物品必须用于学媒中心各项工作和各类活动中,任何集体或个人不得使用公物进行私人活动.。 

第五条 综合部人员应详细记录每件物品的流入与流出情况,并列出物品清单。

第六条 办公室物品经相关人员批准后由综合部统一申购。 

第七条 综合部人员应恪尽职守,坚持原则,并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减少花销。

第八条 学媒中心以外的组织、团体或个人,经主任申报、分管老师同意后,到综合部处登记后方可借用办公室,用后必须做好清洁工作。违反者学媒中心有权拒绝再次借用。

第三章 电脑使用要求

第九条 使用电脑时要求爱护电脑,妥善安置保管电脑。

第十条 不得使用电脑处理私人事务。

第十一条 不得使用办公室电脑在值班时间进行娱乐(玩游戏、聊天等)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二条 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

第十三条 严禁外泄电脑密码。

第四章 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 学生会成员不得随便带同学进出办公室;没有工作时,除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办公室逗留。 

第十五条 非主任、副主任、综合部人员不得随意翻阅桌子上、抽屉内、档案柜内的文件资料,更不得将其带出办公室。 

第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各部门所有活动材料作为资料,一式两份,一份部内存档,一份交由综合部存档,并保存电子档。

第十七条 建立各部门的工作档案;包括组成成员、部门职能与所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果及工作计划。

第十八条 档案资料属学媒中心所有,由综合部严格管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所有。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播音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学生媒体中心(以下简称:学媒中心)播音室日常管理,维护好室内机器设备及卫生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播音室分备播间、播音间两部分,为广播部成员制作和播出节目使用,室内设备、物品属学媒中心公共财物。

第二章 播音室工作制度 

第三条 非制作节目和播音时间,社内成员除非整理或递交播音稿件,否则不得进入播音室,社外人员除特许情况不得入内。

第四条 播音部内人员在工作时间出入播音室严禁将茶水饮料、食品带入播音室,严禁在其内吸烟、堆放物品及乱扔垃圾,进入直播间时不得穿高跟鞋、钉鞋。

第五条 任何人不得在播音室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要爱惜室内机器及其它办公用品。

第六条 播音、录音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走动、出入播音室,手机必须处于静音或关闭状态,并放置在备播室指定位置;进出直播间时,门要轻开轻关。

第七条 严禁私自带外来设备进入播音室使用;严禁利用制作设备做与节目制作无关的事。

第八条 设备使用完后,应按操作规程关闭设备、清理桌面,保持桌面整洁。

第九条 播音稿件在播放后及时归纳与整理,放置对应的文件夹中,以便日后统计。

第十条 进出播音室要有登记表,记录每日播音室进出人员。

第十一条 保持播音室的整洁,触碰仪器要小心注意。使用时保护仪器。

第十二条 综合部人员定期去播音室整理与归纳稿件。

第三章 播音室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播音室内机器设备的维护清洁应有专人负责,任何人不得无故碰触设备、调整机位,使用机器时要遵循相关程序,务必做到合理安全,若因非法操作造成事故,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播音室内要时刻保持清洁,每日工作结束应安排专人打扫室内卫生;

第十五条 播音室内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及安全用电等相关安全保卫工作,平时要做好防范并定时开展安全大检查,严禁在播音室内使用各种私人用电器(包括充电行为)

第十六条 播音室钥匙交由综合部成员管理,一把钥匙交由物业方便播音员进出播音与摆放播音稿件,其他钥匙要交由专门人员保管。

第十七条 严禁将茶水、食品带入备播间、播音间。

第十八条 严禁在播音室内吸烟、堆放物品及乱扔垃圾;设备使用完后,应按操作规程关闭设备、清理桌面,保持桌面整洁。

第十九条 严禁在备播间、播音间内使用各种私人用电器(包括充电行为)。

第二十条 严禁私自改变设备连接线路和修改设备的技术参数。

第二十一条 严禁私自使用移动存储设备,严禁私自在制作设备上安装软件。

第二十二条 严禁私自带外来设备进入备播间、播音间使用。

第二十三条 严禁利用制作设备做与节目制作无关的事;

第二十四条 严禁私自将播音室物品外借他人。

第四章 播音室惩戒制度

第二十五条 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和取消奖金;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降职和辞退。

第二十六条 以下行为可视情节予以行政处罚。

(一)将茶水、食品带入播音室,在其内吸烟、堆放物品及乱扔垃圾;

(二)在播音室内使用各种私人用电器(包括充电行为);

(三)私自改变设备连接线路和修改设备的技术参数;

(四)私自使用移动存储设备,严禁私自在制作设备上安装软件;

(五)私自带外来设备进入播音室使用;

(六)私自将播音室物品外借他人。

学媒中心成员在一年内累计3次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予以辞退。  

第二十七条 违反管理规定造成物品损坏的,经鉴定后,将予以辞退并承担相应损失。

第二十八条 学媒中心全体成员拥有监督权。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所有。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章程》以及大学生媒体中心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是规范大学生媒体中心各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大学生媒体中心财务管理以此管理制度为准则。

第三条 本制度本着公开、客观、透明、平等、有效的原则确保大学生媒体中心正常运转,规范学生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媒中心发展。

第二章 财务管理制

第四条 通讯社经费公开化

(一)学媒中心综合部每学期定期向全体社员公开帐目,不断增加经费管理制度的透明度,如违反本条规定,将直接追究负责人的全部责任;

(二)经费应用于活动的开展、物资采购等,任何经费使用应提前列出物资申请表并在例会上讨论通过,方可使用经费。

第三章 帐目管理

第五条 综合部必须要有正规帐本,收支情况要分项目记录清楚。

第六条 账目须有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插手干涉,否则,追究其责任。

第四章 票据正规化

第七条 在活动购买用品时,必须要商家索取正规国税票据,不得虚开假发票,虚报人民币金额或伪造票据。如发现违规,立即撤消当事人的职务,并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 赞助费用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学媒中心协助宣传活动的社团,每次活动抽取5%的活动经费作为活动宣传费用由社联统一划拨至学媒中心,用于设备维护及保养。

学媒中心举办活动所获得的赞助,须向学院团委报备,批复后方可与商家签订合同。

第九条 学媒中心不允许与赞助商进行纯商业性经营活动。

第十条 赞助费用活动,不得被私吞、挪用。

第十一条 所有赞助经费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并做好财务登记。

第十二条 赞助经费应用于学媒中心活动正常开展,不得以拉赞助来积累资本。

第六章 帐目的清查

第十三条 学媒中心主任、副主任进行不定期的帐目清查,如有拒绝或抵触情绪或故意寻求理由拖延检查时间,并造成查帐困难者,及时报告指导老师及院团委,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活动的公开化。组织活动必须公开化、正规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以组织名义招收成员或开展社会活动。参与社会活动不能单独操作,谋取个人私利。一经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五条 内部聚餐严禁动用学媒中心任何经费。

第十六条 广播部点歌收取的费用交由综合部保管,并每半个月上报资金的明细去向。

第七章 财务监督制度

第十七条 大学生媒体中心综合部内部需安排两名财务人员,分别负责内部总账务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八条 各部门分别设立一名财务负责人,定期进行财务的汇报工作。

第十九条 通讯社日常采购至少有一名财务管理人员陪同,以加强工作的透明度。

第二十条 各项活动都必须在全体成员的监督下实施,全体成员具有监督权。

第八章 财务申请流程

第二十一条 活动部门将经审批后的资金预算申请表交至指导老师处签字盖章,并将签字盖章后的一份资金预算申请表交给综合部总财务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活动部门先自付活动所需花销,并做好详细的财务记录,每月由综合部总财务负责人组织部门财务负责人报账(核实金额及报销凭证),总财务负责人对所报金额及报销凭证进行核实,确保准确无误,不得超预算报销。

第二十三条 综合部总财务负责人每月执已签字并盖章的资金预算申请表、结算表和发票到校团委处报账,取款通知下发后及时取得钱款并下发。

第二十四条 活动部门将所领钱款分发给各笔钱款经手人并签字。

第九章 财务管理原则

第二十五条 正确、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

第二十六条 开展财务分析,参与制定社团发展决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七条 必须以节约、合理为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记账、结账、报账,编制财务预决算;

第二十八条 建立和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控制和监督;对严重违纪、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应及时向学生社团总会和团委报告、检举;

第二十九条 加强资产管理,防止社团集体资产流失。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所有。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干部考核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行大学生媒体中心(以下简称:学媒中心)内部干部考核制度,旨在督促学生干部严于律己。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培养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能力,发挥学生干部的管理、教育、服务的作用,规范学生干部管理工作,以配合、促进学校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全体学生干部。

第三条 考评坚持全面考核的原则,以学生干部该学期平时现实表现情况为主要依据,对学生干部的德、能、勤、绩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二章 考评内容及时间

第四条 考评对象:大学生媒体中心全体学生干部

第五条 考评主体:学院团委、主任、部长。

第六条 考核方式:采用积分制,与广大学生民意相结合,由综合部部负责总体检查,记录,考核,统计。综合部由主任进行考核,主任由院团委进行考核。

第七条 考核标准: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积分为100分,对没有达到要求的按规定扣分,低于60分者,将被退出学媒中心。

第三章 考核细则

第八条 学媒中心干部考评满分100分,其中,学媒中心干部思想道德方面满分20分,工作方面满分60分,学习方面满分20分。

(一)思想道德方面(20分)

1.思想端正;(5分)

2.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向上,热心帮助他人;(5分)

3.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方向正确,立场坚定;对党、国家和人民感情深厚,确立为祖国和人民利益而奋斗的价值取向;(5分)

4.积极学习时事政治,了解国家大事能够与国际接轨,联系国情,做到思想与时俱进。(5分)

(二)工作方面(60分)

1.工作态度认真、严谨,有较强的责任心;(8分)

2.认真负责,做到责任到人,认真完成分内工作;(8分)

3.会议考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8分)

4.每学期提交工作总结并做述职报告;(8分)

5.按时完成所安排的工作任务;(8分)

6.工作积极热情,能发现问题并提出可行性意见;(6分)

7.具有大局观,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5分)

8.具备一定的管理协调能力,能带动其他同学的积极性;(5分)

9.积极配合、协助学院团委和学媒中心的工作。(4分)

(三)学习方面(20分)

1.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加3分。

2.学年取得奖学金者,一等加5分,二等加4分,三等加3分。 

3.学年取得奖学金者(例如名次列入年级前十名者),及通过英语四级、六级或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者,根据具体情况加2—5分。 

4.行为规范、遵守院系各级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院系学生会、团总支组织的各项活动,为人正直,工作积极,助人为乐者加2分。 

5.在校级、省级、国家级各类学科、专业知识竞赛中获奖分别加2、4、6分/次,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取最高分。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第十条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所有。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大学生媒体中心(以下简称:学媒中心)全体成员遵守校内规章制度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全体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学媒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全体学生干部。

第二章 奖励

第三条 学媒中心奖励的方式主要以荣誉奖励为主。

第四条 奖励基本条件:

(一)品德端正,学习优异,工作努力,有出色表现者。

(二)为组织或部门取得校内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学媒中心全体学生干部作为表率者。

(三)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能力突出者。

(四)在学院宣传部、学生处(团委)主办的报刊、网站发表300字以上的文章或通讯报道者。

(五)独立完成一篇完整文章撰写,且成功发表至院团委微信公众平台者;独立完成一篇完整文章撰写,且成功发表至学院官网者;摄影记者,照片经采用者。

第五条 每学年按照工作表现综合情况,推荐人员参评“学院年度优秀宣传工作者”。

第三章 惩罚

第六条 惩罚依照情节严重性分为批评、警告或辞退三种方式。

第七条 学媒中心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惩罚:

(一)对会议无故迟到或早退者予以批评,两次(含两次)以上者进行警告;无故缺席,会后又无正当理由补假者一次警告,两次予以辞退。

(二)对学媒中心工作敷衍了事、玩忽职守的成员,视情节及认错态度予以批评、警告或辞退处分。

(三)对违反学媒中心章程、制度的工作成员,视情节及认错态度予以批评、警告或辞退处分。

(四)当文章确定进行发表,出现少数错误且审核人员没有审核到位,文章审核人员不挂名者。

(五)活动稿件,学院领导、教师职务姓名发生错误撰写者。

(六)当天推送工作完成且成功完成推送,被发现文章内容错误者;当天推送工作完成且成功完成推送,被发现图文排版错误者。

第八条 学媒中心全体学生干部奖惩的核实由综合部负责。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所有。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请假制度

为提高大学生媒体中心全体干事的纪律性,规范学生干部的请假程序,制定本制度。大学生媒体中心例会、值班及大型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学生媒体中心在日常值勤、各种会议及要求参加的一切活动过程中的请假事宜。请假分事前请假和事后请假,二者适用不同规定;

第二条 上课、课外学习(须出示课表)、病假等原因请假,经核实后考核酌情处理,核对如发现虚报者做无故缺勤处理;

第三条 请假原则上每个学期不准超过3次,否则取消组织内部评优资格;

第四条 凡大学生媒体中心干事,一律向所在组织考勤人员以书面形式请假,请假条必须本人认真书写,不得由他人代写,如果情况紧急不能及时递交请假条的,必须亲自电话或短信告知考勤人员,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五条 所有请假条交综合部统一管理,所有请假记录统一备案,否则在考勤中作缺席处理;

第六条 请假理由必须属实,若以编造理由达到请假目的,则请假无效,并视情节进行处理。没有请假或未被准假而私自不值勤、不出席会议或不参加活动的,三次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第七条 请假人虚构请假事由或主考勤人员未尽审查职责的,视情况对直接责任人问责,并计入个人绩效考核。

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请假表

姓名


部门


请假起止时间


销假时间


请假事由


部长意见


                     部长签字:

                   负责人签字:

备注


注:本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学媒中心综合部保留,一份学生自留。假后请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姓名


部门


请假起止时间


销假时间


请假事由


部长意见


                     部长签字:

                   负责人签字:

备注


注:本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学媒中心综合部保留,一份学生自留。假后请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解聘制度

为规范学生干部队伍的辞退行为,体现人事管理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保障学生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避免出现消极怠工或离职后因工作交接不清楚,接任人无法胜任工作等情况,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 解聘满足条件

(一)政治立场不坚定,制造混乱;

(二)学期学业成绩达两科不及格或累计学业成绩达五科;

(三)违反校规校纪,有警告以上处分;

(四)经民主评议被公认在其职而不谋其事;

(五)违反《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章程

(六)违反《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请假制度》;

满足上述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担任(或推荐担任)大学生媒体中心学生干部,已担任学生干部,应根据情况予以解聘或劝其辞职。

第二条 解聘程序

(一)个人主动提出退出要求,向组织部提交辞职申请。

(二)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轻者警告,经组织讨论协商是否解聘

1.工作不认真,搞形式主义,敷衍了事者;

2.不遵守大学生媒体中心制度,行为散漫,无组织性,无纪律性者;

3.不服从组织安排,搞个人主义者;

4.有意破坏组织物品和校园公共设施者。

(三)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立即免去其所任职务

1.受校或系警告以上处分者;

2.在公共场所打架、酗酒闹事;

3.男女交往失体;

4.学习成绩有两门以上不及格;

5.多次不服从组织安排或严重违反大学生媒体中心制度;

6.无故缺席会议、值班、活动或无故未完成布置的任务达3次; 

7.各类会议、值班或者活动中因病假、事假请假或者迟到、早退,未及时完成工作任务达6次;

8.各类活动、值班等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者严重违反学媒中心规章制度达3次; 

9.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作风不当,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大学生媒体中心形象;

10.擅自离职者,泄露工作中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第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统一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以下简称:学媒中心)的校园形象,加强基础管理、合理的使用学媒中心物品以及维护通讯社财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全体学生干部。

第二章 物品管理制度

第三条 综合部人员应详细记录每件物品的流入与流出情况,并列出物品清单。

第四条 办公室物品应分类整理,放整齐,综合部定期对物品进行检查、定价,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汇报主任。 

第五条 经常清理清扫办公室,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减少学媒中心各类物资在存放过程中的损耗。

第六条 综合部人员应恪尽职守,坚持原则,并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减少花销。

第三章 物品借用制度

第七条 借用方向学媒中心综合部提出申请。

第八条 综合部审核通过后提交副主任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借用方填写物品借用登记表包括借用及返还时间、借物人所在部门或班级及联系方式、举办的活动名称,所需物品名称及数量等)。

第九条 借用方在借用物品时,应记住综合部相应负责人员的联系方式,以便归还物品时及时取得联系。

第十条 借用方在借用物品期间,应对物品负责,妥善使用和保管,并按时归还。

第四章 物品归还制度

第十一条 活动完毕后,负责人应及时归还物品,综合部相关人员对物品进行清理、检查,做好归还记录,并及时将物品归放原处。 

第十二条 综合部负责的相关人员应记住物品的归还日期,若外借物品还期已到但仍未归还时,应主动向借用人询问,查明原因并催促其归还;若需续借,需征得主任、副主任同意后方可续借。

第十三条 对于物品的破损或丢失,则视情况交纳一定的赔偿费;

第十四条 如遇恶劣天气,移动音箱、单反、DV、帕灯、调音台、声卡等设备视情况可拒绝继续借出使用。外借设备对接人应提前了解设备使用环境,在保证设备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辅助完成设备现场调试及使用。

第十五条 使用单反不可使用镜头对着太阳。

第十六条 无线话筒(麦克风)是一种高灵敏度的音响设备,必须注意轻放轻拿,避免从高处掉下。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所有。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物品使用申请表

年   月   日       编号:

部门


申请人


专业班级


联系方式


申请物品


数量



数量



数量


事由


借用时间


归还时间


申请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注:1.借用物品期间,应对物品负责,妥善使用和保管,并按时归还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保留,一份由学媒中心保留存档。

 

 

 

 

此表复印有效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约稿流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各学生干部或校内学生对学媒中心投稿的一致性,避免因制度不全导致的错投、误投等情况的出现,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 本流程适用于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全体成员及合作学生组织。

第二章 内部新闻发布流程

第三条 人员安排:

由新闻部部长在活动前安排工作人员,并认真填写《采访记录表》。

第四条 审核:

1.新闻部工作人员对稿件进行初审。

2.新闻部部长或副部长对初审稿件进行二次审核。

第五条 完成:

大学生媒体中心副主任对二审稿件进行再次审核修改,并提交分管教师最终确认定稿。

第六条 发布:

对稿件进行网站、微信、贴吧、微博、空间同步发布。

第七条 资料存档:

将活动所有相关纸质及电子资料文档登记入档保存,便于日后查找。

第三章 外接新闻工作分配管理

第八条 申请:

由活动相关负责人在活动前填写新闻稿件(图片)申请表。

第九条 申请时间:

(一)广播稿须提前一周向学媒中心提出申请。

(二)微信公众平台、新浪微博稿件须提前三天向学媒中心提出申请。

(三)官网稿件须提前两天向学媒中心提出申请。

第十条 撰写稿件(拍摄照片):

由学媒中心新闻部及摄影部指派工作人员参加活动,并撰写稿件(拍摄照片)。

(一)若活动在当日下午四点之前结束,则稿件(图片)在当日2100前完成;

(二)若活动在当日下午四点之后结束,则稿件(图片)将在次日1200前完成。

第十一条 修改、筛选:

稿件修改和照片筛选工作由学媒中心新闻部及摄影部部长或副部长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完成。

第十二条 发表:

学媒中心负责人员、网络记者及时在网站、微信贴吧、微博、QQ空间等网络媒体上同步发表。

第四章 稿件规范要求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普通活动稿件100字左右,各系部、院学生组织小型活动、学生社团大型活动300字左右,各系部、院学生组织大型活动500字左右,学院大型活动800字左右。

第十四条 以附件形式用word发送到部门邮箱newscenter@aiit.edu.cn

第十五条 邮件主题:活动名称+作者

第十六条 word文档保存名:通讯稿标题。

第十七条 文章标题:仿宋,二号,加粗,居中。

第十八条 正文格式:宋体,小四号,1.5倍行距,首行缩进2字符。正文应注明对应图片位置以及图片说明。

第十九条 署名:姓名/文、摄。

第二十条 上交通讯稿务必注意时效性,必须在活动结束第二天下午5点前发送至邮箱。

第五章 稿件修改要求

第二十一条 新闻部及摄影部轮流,负责每天定时查收各专业班级及学生组织投稿状况;

第二十二条 发送至邮箱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修改包括格式、错别字、字体与大小、图片等规范进行修改。

第二十三条 修改完后将修改好的稿件发送到newscenter@aiit.edu.cn(邮件主题:活动名称+时间+姓名),由学媒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分管老师审批后,及时发布。

第二十四条 若学院发送的新闻稿照片与正文同在word中的要将照片取出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并回复相关人员或部门,建议下次以正文与照片分开附件的形式发送。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流程自颁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流程最终解释权归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所有。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稿件申请表

        编号:


申请人


联系方式



申请部门



活动名称



发布平台

□学院官网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校园广播


申请时间


交付时间



稿
  件
  要
  求





备注



                申请人签字:

     








说明:

1.稿件要求须写明稿件要求字数、照片张数等基本信息;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保留,一份由学媒中心保留存档。

 

此表复印有效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

基本礼仪要求与形象展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我社社员的气质和内在修养,大学生媒体中心(以下简称:学媒中心)以“提高自身形象、自身修养、美化生活、促进社会交际、创造良好氛围”为宗旨,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 本要求适用于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全体学生干部。

第二章 基本礼仪要求与形象展示

第三条 头发修饰

(一)男士发型:应体现出传统、庄重、得体、自然的风格。

(二)女士发型:应体现出庄重、典雅、大方、秀美的风格。

(三)头发清洁:勤于洗发,勤于梳理。头发要整洁、发型要得体

第四条 面部清洁

(一)保持眼部卫生,眼睛端正明亮,精力充沛;

(二)保持鼻腔卫生,鼻孔干净;

(三)持嘴部干净,清爽。

第五条 工作场合可淡妆,显得大方端庄

(一)着装礼仪:选择适合的款式面料,重要场合尽量选择正装出席;

(二)谈吐礼仪:态度端正,神情专注,表达得体。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 本要求自颁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第七条 本要求最终解释权归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媒体中心所有。